2018年11月,常某在某视频软件上看到有人发布网络刷单兼职信息,便主动添加对方的QQ了解情况。常某在一名自称指导老师人员的介绍下,申请入群交纳了118元“会员费”,成为会员后开始刷单“做任务”挣钱。随后,常某又在该名“指导老师”的引导下交纳了98元升级为“钻石会员”。后来常某发现任务奖励并没有事前承诺得丰厚,且任务积分不能提现,警觉时已被骗了216元。 法院审理查明,2015年下半年,黄某、苏某等人(已判刑)组建了诈骗集团,以招聘网络兼职之名实施诈骗。2018年6月至11月,尚某加入该诈骗集团在网上从事推广员工作,共参与诈骗2.7万余元,分得赃款17400元。法院经审理,以诈骗罪判处尚某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 法官提醒:不要轻信高佣金、先垫付等网络兼职 网络刷单骗局往往以虚假交易并且给商品好评的方式进行操作,该类骗局往往声称“回报率高”“工资日结”“不占时间”,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,第一次往往给刷单用户一些好处费,骗取信任,以便进行更加高额的虚假交易,当刷单用户刷单金额较大后,就开始以系统卡单、系统错误、激活账户等各种理由拖欠、拒绝退还本金,达到诈骗目的。 提醒大家在寻找兼职时,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、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,切勿被高额报酬所迷惑,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法劳务合同,以免掉入骗子的陷阱之中,给自己的财产甚至人身安全带来隐患。同时,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陌生人发来的链接和二维码,保护好个人信息。须知世界上没有什么“轻轻松松赚大钱”的好事,诱惑的背后,极可能是陷阱! 同时,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,加强网络治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