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:受灾严重个体户可贷30万元

来源:郑州日报 时间:2021-08-25 10:11:31 

  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,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、免担保信用贷款;对今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还本困难的企业,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……8月24日,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《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》,20条“硬核”举措将助受灾企业渡过难关。

  支持商贸流通文旅企业重建。对受灾害影响严重的大型商场超市和文旅企业,支持其更换或维修受损的仓储物流及娱乐等设施设备,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按照50%的比例给予补助;大型商场超市单户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,文旅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。

  支持农贸商贸市场恢复重建和改造。对于全市138家农贸市场和159家专业市场,按受灾情况和重建改扩建情况,分别给予50万、30万或10万元补助资金。

  支持连锁零售门店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。对因灾造成经营困难、停产停业的连锁零售门店及个体工商户,对其经营成本(房租、水费、电费、气费)进行补助,单户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。

  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对受灾影响、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,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%,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。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。

  加大信用贷款投放。对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,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、免担保的信用贷款。

关于我们  |  媒体合作  |  广告服务  |  版权声明
地址: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:450000
联系电话:0371-55313503 联系邮箱:hnshw888@126.com
版权所有·河南新网 Copygight © 2021 henanxinwang.com/ All Rights Reserved.

豫ICP备202102083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