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持续学习和践行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及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连日来,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积极响应东区文明办号召,在辖区内开展“学习宣传践行条例、做文明有礼郑州人”主题实践活动。 据了解,《条例》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,今年的7月1日又是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颁布四周年纪念日。在活动中,除在办公楼及辖区各处设置文明行为公益广告版面外,金光路办事处组织参与活动的志愿者们走进社区、商场、工地、农贸市场等地开展《条例》的学习和宣传,一方面为居民分发《条例》宣传手册,详细讲解条例内容,另一方面为过往群众普及公共文明行为常识,倡导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,鼓励居民自主培养文明习惯,号召大家争当文明行为的实践者、参与者。“刚刚志愿者讲的这个《条例》的内容,我觉得很好,要带回去给孩子和其他家人们宣传宣传,做文明市民。”社区的居民在听了志愿者的讲解后说道。 下一步,金光路办事处将通过志愿服务、全媒宣传、榜样引领、活动浸润等方式,广泛宣传《条例》主要内容和亮点,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,让《条例》成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,推进金光路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建设进程。(王贝贝) |